新西兰国会网站(Parliament.nz)2013年11月21日公布的消息和报告,新西兰国会的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the Foreign Affairs, Defence and Trade Committee)近期向国会递交报告,就新西兰法轮功协会递交的所谓要求新西兰国会制止中国政府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的请愿书进行驳斥,称法轮功的这一指控目前仍未经证实。
新西兰国会公告截图
根据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的报告,11月7日,该委员会收到新西兰法轮功协会负责人于景方(Sam Fang)递交的所谓制止中国政府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的请愿书后,分别于11月14日和21日进行了审议。
该委员会审议后向国会递交报告《新西兰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关于于景方代表法轮功协会的请愿书》,报告中称,新西兰法轮功协会称中国政府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目前这一指控未经证实。委员会认为,新西兰同中国就人权问题的对话渠道众多、畅通,而且早在2006年加拿大人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抛出所谓中国政府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的报告后,新西兰政府就做了调查,并同两位大卫、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办公室、人权问题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关注中国人权问题的国家进行了讨论。相关国际组织均认为乔高-麦塔斯的报告缺乏根据,而且美国国务院的调查报告也给出同样定论。
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的结论认为,根据该委员会及新西兰政府的调查,目前没有任何独立证据能支持法轮功的“中国政府强迫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指控。
附:新西兰国会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报告全文
新西兰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
关于于景方代表法轮功协会的请愿书(2011/84)的报告
委员会建议:
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已审议了Sam Fang(于景方,新西兰法轮功协会负责人——译注)代表法轮功协会递交的请愿书(2011/84号)并提请国会关注本委员会关于此请愿的报告。
外交、国防和贸易委员会已审议Sam Fang代表法轮功协会递交的请愿书,其中要求:
要求国会认定新西兰公民和永久居民接受走私或非法采摘的海外器官是非法的,敦促新西兰政府公开地谴责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国所受到的野蛮和非人道迫害,并公开要求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迫害。
委员会注意到,这一请愿是法轮功及其支持者长期指控称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国被当作非法器官捐献来源运动的一部分。尽管存在独立调查,但这一指控目前仍然未经证实,而且中国政府一再断然否认。
该请愿要求国会认定新西兰公民和永久居民接受走私或非法采摘的海外器官是非法的。
本委员会获悉,器官销售在新西兰是非法的。但如果有人在国外寻求器官移植的话,此事与新西兰政府无关。而且,新西兰在国外有大约100万侨民,鉴于患者保密条款、其他国家的法律状况、器官移植临床环境等因素,一个认定接受海外器官移植为非法的法律将很难被执行。
委员会了解到,新西兰目前通过许多渠道同中国探讨人权及法治问题,其中包括部长级别的讨论、新西兰驻北京大使主导的双边人权对话以及外交部双边磋商。新西兰也在联合国讨论人权问题(上月新西兰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中国普遍定期审议进行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和新西兰人权委员会还签署了协议,直接向中方展示新西兰的人权实践。委员会委员再次重申我们的信条,即宗教和精神信仰及对这些信仰的表达,是各国应普遍尊重的基本人权。
该请愿书中所提及的这些问题在上届国会期间就已出现。当这些采摘法轮功练习者器官的指控2006年3月出现在加拿大人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所撰写的报告中并通过法轮功的出版物《大纪元时报》公开发表时,新西兰政府就对此进行了调查。
本委员会成员及新西兰政府,均未了解到任何可以证明法轮功对器官采摘的主张的独立证据,这一结论建立在新西兰及国外的调查基础之上。新西兰官员同乔高和麦塔斯、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办公室、人权问题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国家都已就这些指控进行了讨论。其他国际组织也努力调查乔高—麦塔斯的报告是否真实,均认为法轮功声称的器官采摘缺乏根据,其中包括一份重要的美国国务院调查报告,其结论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存在法轮功所指控的器官采摘。新西兰官员们没有了解到任何独立评估支持法轮功所指控的强迫采摘器官的观点。
特此报告国会。
附录
委员会议事程序:
该请愿书于2013年11月7日递交本委员会,本委员会于11月14日和21日对请愿书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成员:
John Hayes (主席)
Hon Phil Goff
Dr Kennedy Graham
Hon Tau Henare
Dr Paul Hutchison
David Shearer
Lindsay Ti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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