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美法院拒绝两项法轮功政治庇护申请



美国著名法律网站Leagle.com128日转载了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Second Circuit)的两项法轮功政治庇护申请判决决议。

  2010127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拒绝受理两项法轮功政治庇护案的复审申请,原告分别为陈海林(HAI LIN CHEN)及曾飞龙(音,FEI LONG ZENFEI LONG ZENG)。

  陈海林,中国公民,2006118日,移民法官Noel Ann Ferris拒绝他的政治庇护及停止递解出境申请。2008617日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赞同移民法官决议。2010127日,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审判长约瑟夫·麦克劳克林(JOSEPH M. McLAUGHLIN)、法官巴林顿·帕克(BARRINGTON D. PARKER)和杰勒德·林奇(GERARD E. LYNCH)经充分审查,认定原告陈海林证据缺乏,无法证明过去遭受的迫害,同时陈林海的证词不可信,基于上述原因,拒绝陈海林复审申请。

  曾飞龙,中国公民,2007213日,根据《禁止酷刑公约》向移民局提出政治庇护、停止递解出境及救济申请,移民法官非利浦·莫瑞斯(Philip Morace)对此予以拒绝。2008714日,移民上诉委员会支持移民法官决议。2010127日,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审判长丹尼斯·雅各布斯(DENNIS JACOBS)、法官皮埃尔·勒瓦尔(PIERRE N. LEVAL)和彼得·霍尔(PETER W. HALL)经充分调查,发现曾的证词前后不一致,包括在哪个国家开始练习法轮功等,尽管已经对一些不一致性进行了解释,但无法通过合理的实况调查得以证实,基于不利的可信度调查,移民法官拒绝了曾的政治庇护、停止递解出境和救济申请。巡回上诉法院认同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决议,拒绝曾飞龙提出的复审申请。

  信息来源:
  陈海林:http://www.leagle.com/unsecure/page.htm?shortname=infco20100127132
  曾飞龙:http://www.leagle.com/unsecure/page.htm?shortname=infco2010012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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