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法治国家,律师不仅数量庞大,而且还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一份令羡慕和值得珍惜的职业。律师职业都有明确的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任何违犯者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法治社会的美国,专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违法,尤其引人关注。仔细探究其中原由,笔者发现“伪证案”的幕后推手却是鼓吹“真善忍”的法轮功!
为什么这么说?且看笔者层层剥析。
首先,美国律师甘冒风险作“伪证”,公然教唆服务对象现场撒谎,是受利益驱动,有着巨大的市场。据《美国FBI为何大举扫荡华人政治庇护造假案业者》介绍,“政治庇护造假案在华埠其实由来已久。政治庇护造假案业者往往抓住偷渡者急于取得身份的心情,索取高额费用……这期间,业者还会根据偷渡者的申请理由,对偷渡者进行‘培训’,申请造假法轮功学徒的则安排学习该功的内容。”并且,这样的事情慢慢地发展成一个产业,成为某些律师的“专门业务”,“纽约市申请庇护的中国人中,绝大多数并没有受过迫害,所有纽约的中国人都知道这点,伪造庇护申请是一个行业。”(1)巨大的利益使美国律师不惜放弃职业准则,不惜违背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不惜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以至于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试想,如果没有巨大的利益驱动,美国律师根本不会“知法犯法”,更不会形成一个产业而广为人知。
其次,帮助中国“难民”伪造庇护申请形成市场,与法轮功总头子李洪志的多次教唆,广开方便之门有很大关系。无证据不说话。咱们看看李洪志是如何教唆的?早在2004年4月12日,李洪志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就“难民”谈看法,“听说纽约唐人街就有办难民的学习班,(众笑)里面专门教怎么样学法轮功。当然他不是真的教人学法轮功,他要给人讲法轮功有多少动作、有多少功法、有什么书、移民官考试的时候要考哪一条,(众笑)干这个。”2010年9月5日,李洪志在《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抛出荒唐的“欠债说”,公开教唆弟子办“难民学习班”,“在这种情况下,他一旦拿了法轮功政治避难,那么这个人对法轮功就欠下了一笔帐,从今以后他不能对法轮功做不好的事……他是真的假的,这些事是政府的事,作为大法弟子没有管这事的行政权力。那他想学、他想炼功,那你说你不能教他吗?”看看,李洪志为了换取“难民”支持,把鼓吹多年的“真善忍”抛在脑后,而且还想方设法蒙蔽当地政府,可见作恶之甚。有了李洪志在台上拼命教唆,又有弟子借“难民学习班”提供平台,势必对某些向往“美国”的“难民”产生侥幸心理,从而推动了所谓的“难民”产业的形成。
最后,李洪志为“难民”大开方便之门,有着深层的动机,这也是法轮功邪恶本性的直接反映。动机之一诱人入伙。李洪志窜逃海外,用得着的弟子迅速减少,以至于全力举办的法轮功“项目”因拉人而闹得不可开交,教唆弟子对“难民”进行专门培训,教练功的动作,学习法轮功歪理邪说,有意无意让“难民”接受他的歪理邪说。同时,“难民”跑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缺少足够的社会支持系统,也容易与法轮功打成一片,加入法轮功阵营。动机之二伺机敛财。敛财是李洪志传播法轮功的重要目的之一,只要有捞钱的机会,他都不会放过。法轮功在美国唐人街办“难民培训班”,不会白教“难民”,而是要“难民”拿出钱财,这也成为法轮功敛财的一种手段。正因这样,李洪志编造种种歪理邪说,教唆弟子搞所谓的“难民培训班”,为经费紧缺的法轮功解燃眉之急。有必要指出的是,李洪志教唆弟子大办“难民培训班”,虽给法轮功带来了诸多“好处”,却给当地政府带来隐患。为什么呢?多一个“难民”便需要政府多消耗一分经费进行管理,而这些经费又必将落到每一个纳税人的头上。透过“难民培训班”可以看到,在法轮功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没有他人利益,更没有公共利益,而这正是法轮功邪恶本性的具体体现。
随着美国法庭审理的结束,参与编造“伪证案”的律师必将受到法律的公正处理,所谓“难民”随时也面临遣返的可能,而这一切的幕后推手却是以“真善忍”自居的法轮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李洪志包藏祸心的鼓吹“欠债论”,借“难民”大发横财,恐怕也难逃法律的追究和美国民众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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